“书法艺术”的哲学支撑
——读《哲学概论》引发的点滴思考
孙寿中
书法创作是一项传统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自文字诞生时起,古人就不得不面临如何让写出的字好认、易记这样一个基本问题,而要满足这样的要求,就不得不在书写过程中确立一些固定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就是早期书写的“法”。从现在已有的古代文字看,以这些规则书写的文字都具备同一个特点,那就是“平衡与协调”,即原始的“书法美”。 “平衡与协调”本身已包含着对矛盾的综合和解决这样一个过程。所以,书法艺术从一开始就没有脱离最一般的哲学问题。可以说,书法艺术的枝枝叶叶就是在这样的根基上得以枝繁叶茂。
从象形文字的诞生还可以得知,文字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人类将这种反映进行记录,并经过长期的日积月累形成较为固定的记忆符号,以此而诞生了中国的象形文字。
中国汉字的书写也至始至终都在“解决矛盾”中以最艺术化的形式进行着。以早期的甲骨文、篆书和隶书为例,其线条的长与短、粗与细,以及笔画之间距离的远与近,尽管都是两个对立的矛盾体,但是在古人那里这些对立的矛盾总是被较好地解决,从没有产生线条“过长过短”或“过粗过细”的现象,而线条间距以横、竖笔画为例都是“均匀”或“等距离”排列着,始终表现出“平衡与协调”的特点。可以说,汉字从其诞生时起就是在矛盾中前行又在解决矛盾中得以艺术化。
到了清代以后,西方钢笔书写工具开始进入中国,并逐渐被国人接受和使用,书法艺术的实用性开始淡化,其纯艺术性越来越突显,这就给书法家们的艺术创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因为实用性需要满足大众的认知需求,从而约束了书法家们的手脚,而艺术功能的强化使书法创作的自由性大大加强。到了当代,书法作为纯艺术,在满足大众对传统书法艺术的基本文化需求的同时,也让书法家们可以在更高层面上自由抒发灵感和拓展才情,立足传统的创新在当代书坛层出不穷,大批符合当代审美要求体现时代精神的佳作引领着书法创作向着更加宽广的天地进发。尽管如此,书法艺术的纯艺术化非但没有弱化其传统的哲学内涵,反而大大拓宽了书法家们充分利用哲学观点进行书法创作的空间。
当代书法家们是如何利用哲学观点进行书法创作的呢?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书法的“结字”。书写者在笔画的搭建上再也不是以往的平行、方正和工整等原则,而是尽最大可能地将笔画进行“造险”即制造矛盾,如将一个字当中平行的笔画使之不平行,但又通过“救险”即解决矛盾让它们的中心线与原笔画的走向一致,这样的话,保证了写出来的字还是正的;二是书法的“用笔”。大多数书法家再不仅仅是传统的正锋为主、侧锋为辅及同样粗细的笔画,而是大量的使用侧锋及不同粗细的笔画,即使同一根线条也力求粗细变化,使线条本身充满着矛盾美;三是书法的“用墨”。有经验的书法家已不可能从头到尾一个墨色,尤其在草书创作中,更加强调墨色的变化,已经到了不变不为书法的地步,且变化越多越受追捧,让黑的墨与白的纸通过墨色的浓淡枯涩变化营造“狼烟四起”的气氛,从而达到最具视觉冲击的画面效果;四是书法的“章法”。大胆的书法家再不会死守单一的横平竖直的整齐排列,而是强调字的大小搭配、正欹穿插、速度快慢结合、字与字及行与行的间距大小不一;另外,还特别注重落款位置的选择、选用印章的大小及印章加盖位置的定位等,而能够把这些矛盾元素加以合理安排即解决好这些矛盾是对书法家的基本要求;五是书写的“工具”。那些能够创作精品的书法家,在“笔、墨、纸”的选用上都是十分讲究的。因为毛笔有长短软硬之别,墨有浓淡之分,纸不但有厚薄,还有吸墨快慢的不同,常见的毛笔和宣纸都各有上百个品种,而墨则可以调出无数个浓度;这些创作工具不仅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需要书法家认真去甄别并加以解决,就是在笔、墨和纸之间又会组合出更多的相互对应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如果不加以解决书法创作将寸步难行。仅以“纸、笔”之间的关系为例,硬的笔要配软的纸,才可以正常书写,否则打滑;而软笔要配硬的纸,否则笔无法行走。
所以说,书法艺术就是不断地制造、发现矛盾到反复解决矛盾的过程。书法创作已通过这些矛盾摩擦出灿烂的光芒给人们带来了美的享受,还将继续在矛盾中大放异彩为人们带来更多的惊喜与期待。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夜撰于南京外秦淮河畔珍墨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