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鉴定的目鉴方法探讨

孙殿君艺术网 01/31 16:44

书画鉴定的目鉴方法探讨

摘要:目签方法是书画鉴定的一种基本方法,本文从目签方法的基本内涵出发,对目签方法的包括的基本内容,并从理性与感性、以伪鉴伪两个方面来探讨目签方法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

关键词:书画;鉴定;目签方法;

一 目签方法的基本内涵

    目鉴是依靠鉴定者的视觉感知能力来鉴定和识别书画作品,并对书画作品作出评价,这是鉴定书画的最主要的方式。无论文献和著录文字的内容如何,书画最终是落在纸、绢及其他材料上的最直观的图绘或书写方式,对文字的理解不能等同于视觉感官上的认识和反应,而无论目鉴中有多少内容可以进行鉴定,目鉴最终的决定因素仍是书画的本身,就此书画鉴定家的前辈都已有统一的认识。书画本身的目鉴,是目鉴的核心内容。如书法中字的笔法、结构、甚至笔法中的墨色变化;书画的师承、题材、构图以及书画由此产生的综合意向的时代、个人风格,及艺术水平都是目鉴中重要的考察和感受的对象,是目鉴的最根本之处。

    在传统的绘画理论与书画鉴定中所一言的笔墨,是一个约略的概念,指代笔法、墨法、设色法等原为描绘物象的手段,或者说是艺术作品的形式表现因素。但对于中国古代绘画而言,笔墨从来不是单纯的手段,始终在形意辩证中演变,正如谢赫勺的“六法论”中,包括“骨法用笔”在内的诸法,与居首位的“气韵生动”的形成为相辅相成的关系。正因如此,本来为文字书写的手段,得以升华为书法艺术。

二 目鉴方法理性与感性的关系

    宋人沈括《梦溪笔谈》中早就说到:“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多能指摘其间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选者,罕见其人”。“冥选者”,当指意会者。其实这是符合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的本质与规律的。当代美学家李泽厚在《庄子美学札记》中阐释“厄丁解牛”中“以神遇而不以目视”中说“任何技艺,包括文艺,达到这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纯熟统一,便是美的创造”。由技而艺的书画创作,自然都有创作者和欣赏者都只能在意会中领略的东西。至于欣赏者如果本身有书画创作的经验,则领会起来会容易些,但也不等于会轻易地进入意会的深层次,须在不断地、反复比较的过程中积累丰富、深刻的艺术审美经验,才能以其积淀的审美感知,去感受书之神韵,画之理趣。因此,赏和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赏是鉴更深层次的理性依据。在书画鉴定中大凡真迹皆是艺术水平高者、较高者,在得出鉴定结论之前,发生的是赏的审美经验判断,就此而一言,可以说是鉴定最基本的判断依据。

    这种直觉的感知、认识,决不是先验式的。即使在强调经验性的传统书画鉴定中,也是经过反复的比较凝成的。当代书画鉴定家研究与之不同的,是“理想的中国书画鉴赏家与西方艺术界同行一样,必须在中国绘画和历史鉴赏方面都训练有素。他的个人修养、趣味和艺术感受力应比有才能的业务人士更为敏感、深刻和广泛。”因此,仅从作品中的排比鉴定虽然是最基本的方法,但如泡丁解牛,尽管能最终做到“目无全牛”,“游刃有余”,是靠实践,靠经验积累,不会懂得牛的生理结构、解剖学的原理、方法,因此停留在传统经验式的“游刃”,故而说不来“意”在何处。

    作为书画的创作者,其作品的题材与艺术表现均是“有意味的形式”,而鉴赏者则经体味这种形式中的意味,才能更确切地区别作品的真实性,才是鉴定中最切入本质的把握与还原。而这种直觉的感知中,己经积淀了对该作者、作品、其他作品、同时代作品和此类历史的代表作品等的全部认识;已经积淀了时代的、流派的、个体作者的风格认识;已经积淀了如泡丁解牛所缺乏的类似生物学、解剖学等相关的艺术范畴内的相关学理。因此,在鉴赏中,其意会式的直觉感知,是将对书画作品反复认知后的直接感觉,与靠学养培养起来的理性认识相结合后的再认识。对于今天的书画鉴定研究来说,两者不可偏废。即如书画鉴定中强调的时代风格、个人风格为主要依据。

三 以伪鉴伪”—理性结构的必要组成部分

    书画鉴定的目的,是去伪存真,择优汰劣。对书画鉴定的研究与学习,以及以鉴定的方法论而宕一,“去伪存真”,只是鉴定的结果,而目鉴的过程和理性结构中,还存在以伪鉴伪的一种。目鉴实质上就是综合比较法,自张晰开始,包括谢稚柳、徐邦达等人都在力图建立一个真品的样板,这样可以进行比较分析。随着目鉴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伪作的不断分析和了解,也成为目鉴的一个重要方法和手段,而对于伪作同样可以建立一个样板体系。一方面是帮助建立目鉴的对比体系,另一方面是帮助全面了解书画发展过程。伪作是在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上不能与真迹同日而语,但是作为资料,伪作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审美爱好,经济状况和美术发展的过程。书画鉴定中已有相当的成果,揭示出许多古人不知的辨伪例证,在客观上造成了可以以伪鉴伪的物质条件。但在主观上如何强化运用,还未进入更为自觉地程度,以致于将不少伪作闲置起来,浪费了可以起很大作用的文化艺术资源。

    这些资源至少可以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如台傅申先生曾专门论述过的“膺品的艺术史地位”。他指出:“作伪者本人是一个艺术家,尽管其目的是错误的,他的力量,仍然是我们试图重构的艺术力量的同时代历史的一部分。”“一旦真相大白,它们会告诉我们许多冒名顶替的艺术家的情况,还有导致它们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情况。”按照这一理论,重读一下书画史籍,就会发现这是解析历史的又一切入点。比如,书画史中有许多代表性书画家,往往被冠以“宋四家”,“吴门四家”等名称,那是历史沉淀后的选择,代表着一代、一个时期的艺术演变的习尚。从书画鉴定角度看,这些慕习者,相当多的就是伪作其书画者。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不是“雁品的艺术史地位”,而是一种以伪鉴伪,鉴伪知真的鉴赏、鉴定方法。无论艺术史研究、书画鉴定研究,大量历代书画真迹的图录,专门著述己相当丰富。这是知真鉴伪的一条途径。

    就代其书画,可以认为,凡书画史上著名的、知名的,甚至只在某地出名的书画家,其书画大多都会有仿伪者,且其数量会超过真迹作品的存世数量。正因如此,一些专家早已在以伪鉴伪,揭示出吴应卯伪祝允明书法现象。如刘九庵先生经积累,己从存世祝允明书作中鉴出二、三十件吴应卯的伪作。但更多的情况则是,许多研究成果停留在了研究者的著述中,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一种原因,研究揭示是根据文献记载,没有相应的作品实例;如果我们将研究中发现的伪作实例,特别是己经揭示出伪作者的实例搜集排列为系统。象认知真迹作品一样,认知其形貌特点、风格、无疑将形成书画鉴定中的真、鹰两个系统,至少在己经被揭示出的伪作现象中,不会再犯错误。且其数量之大,足以帮助我们在实践中解决很多问题。更深入一层看,它可以帮助我们再去揭示许多未知的作伪现象。

参考文献

[1]肖燕翼.古书画史论鉴定文集[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8.

[2]肖燕翼.松江绘画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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