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书法发展看当代高等书法教育

吕丽军书法网 04/26 16:47

 

从唐代书法发展看当代高等书法教育


2015.1.21《书法导报
 》高校版


作者:吕丽军


  要:书法在唐代兴盛,不是一个偶然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将书法教育制度化、常规化,以保证书法教育有序运行。唐代民间书法教育也对唐代书法发展有重要推进作用。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一个朝代,唐代书法是中国书法史上的顶峰,无论书法理论、书体发展、书法创作,都足可傲视历朝。对唐代官方书学、民间书法教育、书法人才选拔制度作一细致考察,运用“古为今用”“拿来主义的方法,会对当代高等书法教育有一定启示。
关键词:唐代书学;书法教育制度;急就篇;敦煌写本;人才选拔;高等书法教育;


一、唐代官方书学

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制度并不是一开始就如唐代一样完备,而是有一个渐进的发展完善过程,即使唐代也在不断反复调整,不同的皇帝对书法有不同的态度,两百年中几次置书学又几次废除,书学的上级单位也在不断更换。据传说,在五帝时即有“成均”,这是最原始的学校,有据可考的书法教育出现在商代,从河南安阳出土的一片甲骨上发现,有老师刻的比较规范的文字,另有学生学刻的尚为稚嫩的文字。西周时“六艺”之一的“书”,即是书法教育,将书法作为一门必修课学习。秦代的书法教育同前代一样是一种职业教育,专门为国家培养专业人才,之后的汉、晋等朝代也是如此。与其说是书法教育,不如准确地说是写字教育,最终目标是实用、好认、美观、整齐,其就业方向主要是文件书写抄录,书法只是一种工具,类于今天的秘书必须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以保证公务能够正常进行。纵览中国古代,书法教育都以实用为核心,纯艺术书法教育没有进入国家教育体系当中。书法在国家当政者眼中并不重要,没有上升到如儒家经典、文学般的“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负责“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的书学博士,其职位等级居于行政职位底层“从九品下”。但是,总的趋势是书法教育在不断制度化,不论政权如何更迭,王朝如何兴替,书法没有衰亡,一直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世界其它地方如苏美尔文字则早已消失。
  唐代大兴文化,重视经学,继承前代书法教育制度,书学制度进入史上最完备的时代,同时也促成了唐代书法的大繁荣大发展。在中国古代,皇帝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都有决定性作用,书法领域也不例外,下表统计了唐代帝王对书法教育的作为,简要梳理了唐代书学的发展脉络,统计时间起自唐代建立的公元618年,止于807年,考察了将近两百年间数位皇帝对书法发展的政策,得出的结论应当是较为客观公允的,符合科学研究精神的。

序号

皇帝

年号

时间(年)

政策

1.    

高祖李渊

武德元年

618

立小学

2.    

太宗李世民

贞观元年

627

国了学改为国了监。令学书

3.    

太宗李世民

贞观二年

628

置讲经博士。置书算学。考试经业。准式贡举。兼学书法。

4.    

太宗李世民

贞观

五年后

632

数幸国学太学。增筑学舍。增生员。置书算博士。

5.    

高宗李治

显庆三年

658

废书算。

6.    

高宗李治

龙朔二年

662

改为司成馆。置东都国子监. 复置律学书算学官一员。

7.    

高宗李治

咸亨元年

670

复为国子监

8.    

睿宗李旦

光宅元年

684

改为成均监

9.    

中宗李显

神龙元年

705

复为国子监

10.   

玄宗李隆基

开元五年

718

能书者充昭文馆。

11.   

玄宗李隆基

天宝九载

751

立博士助教。

12.   

代宗李豫

大历五年

771

国子太学。四门三馆。各立五经博士

13.   

宪宗李纯

元和二年

807

书馆定员

唐代书学发展脉络简表

 

 

唐高祖李渊公元618年立国之初就重视教育、重视书法,承隋之制,设立国子监,里面教授各种学问,主要以儒家经典为主,又“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及功臣子弟”, 将书法教育制度化。这是有利于书法发展的一件重要举措,为整个唐代书法教育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李世民于627年开始执政,多次视查国子监,为学校增加校舍、扩充学生、设置书学博士,命令贵族子弟有悟性者学习书法,指定虞世南、欧阳询教授楷书,一时间,海外各国学生纷至沓来,为书法的对外传播作出巨大贡献。高宗李治于658年废除书学,短短四年后的662年又重置书学,几年之内因书学是小道而废除,后又复置,这是对自己过去错误认识的纠正。玄宗李隆基于718年广召能书者进入昭文馆,“皆亲经御简。”大大提高了书法人才的社会地位。宪宗李纯于807年对各馆定员,“总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馆七十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二十员。书馆十员。算馆十员。”同年年底,对东都国子监定员,“量置学生一百员。国子馆十五员。太学馆十五员。四门馆五十员。广文馆十员。律馆十员。书馆三员。算馆二员。”[1]一年内两次定员,从数量上看,书馆、算馆、律馆所占比例最少,国子馆、太学馆、四门馆、广文馆所占比重大,从制度化的角度来考虑,书法占有了一定的位置;从重要性来讲,国家最重视的是经学这些能对国家发展起到直接作用的学科,书法能发展到此种程度,已经是相当大的进步。

下面是史料中唐代皇帝对书学的政策及与书学相关的一些记录:

《唐会要》卷六十四

“贞观元年敕。见在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馆内学书。其书法内出。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

“开元五年十一月。敕于秘书省昭文馆。兼广召诸色能书者充。皆亲经御简。”[2]

《唐会要》卷六十六

“(元和二年)其年十二月。国子监奏。两京诸馆学生。总六百五十员。请每馆定额如后。两监学生。总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馆七十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二十员。书馆十员。算馆十员。
  其年十二月敕。东都国子监。量置学生一百员。国子馆十五员。太学馆十五员。四门馆五十员。广文馆十员。律馆十员。书馆三员。算馆二员。”

《唐会要》卷六十六

“广文馆  天宝九载七月十三日置。领国子监进士业者。博士助教各一人。品秩同太学。以郑虔为博士。至今呼郑虔为郑广文。

书算学。贞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置。隶国子学。

  显庆三年九月四日。诏以书算学业明经。事唯小道。各擅专门。有乖故实。并令省废。至龙朔二年五月十七日。复置律学书算学官一员。三年二月十日。书学隶兰台。算学隶秘书局。律学隶详刑寺。”[3]

《唐六典》卷二十一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书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亦兼习之。石经三体书限三年业成,《说文》二年,《字林》一年。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4]
  在现代教育制度中,学校教育制度规定了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对史料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唐代的官方书法教育中,确定了书法的上级管理机构国子监,负责人是国子祭酒,书法是国子监开设的一门学科,唐代几百年中,时设时撤,可以肯定的是,书学从未像灭佛一样完全禁止过,而是呈现一种稳定的常态化的发展状态。各个皇帝都大力提倡书学,有专门的校舍,有专职教师即书学博士,更有皇帝亲自指定著名书法家教授贵族子弟学习楷书。对学生数量定员以保证授课质量,规定具体学习课程、学习时间、考核制度,赏罚分明,有据可依。书学主要学习《字林》《石经》《三苍》《尔雅》《说文》,“小学”的学习内容,从现在看来好像与书法无关,实质上却是书法学习的基础课、核心课。将文字训诂作为书法学习的基础,这无疑是有很强的学术眼光的,也是符合书法学习规律的。如果说《说文》《字林》这些课程是基础课,那么,《石经》的学习就可以视为书法专业课。从内容上来说,《石经》是儒家经典,符合国家的官方意识形态方向;从书体来讲,《石经》由古文、小篆、隶书书写而成,有规范汉字书写的作用,避免一字多形,其功用与李斯的《峄山碑》相同,都有正定文字、方便社会使用的目的。国家没有实行免费入学制度,学生需要“行束修之礼,礼于师”,以体现尊师之义,学费多少各馆情形又有不同,如国学太学较多,书学算学较少。各地方政府也要上捐一定的财物以保证地方学生学习,校方所得学费有明确的分配标准,即“其束修三分入博士,二分助教”,使得教师能安心教书,不为物质生活担忧。这些特点已完全具备了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全部特征。所以,唐代书法的兴盛,既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更是唐代官方制度保证下的必然结果。
二、唐代民间书法教育

官方书法教育对唐代书法的发展固然重要,但是,进入官方体制接受书法教育是有条件的,是分阶级的,要求是“八品官员以下子弟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显然,绝大多数庶人不可能符合标准,而事实是民间的书法学习者要远远大于体制内接受书法教育的人数,那么,数以万计的下层百姓如何学习书法呢?经过考察发现,广大的民间书法学习群体,也是唐代书法兴盛的一个重要推力。
  清人王筠在《教童子法》中有 “蒙养之时,识字为先”。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很多识字书,如《仓颉篇》《凡将篇》等,但都已不存。汉至唐代之间,“蓬门野贱,穷乡幼学”刚开始接受教育,接触最多的首先是《急就篇》。《急就篇》为西汉元帝时史游所作,在当时作为教学童识字之书,朗读起来富有音乐感,颇像后代的诗歌、词曲。全书分为三部分:一为姓氏名字,包括400多字及100多个常用姓氏;二是“器服百物,有1100多字,包括器物、动植物、人体器官、药物名称;三是文学法理,有440多字,包括官职和法律知识等。可以说,内容天文地理、官职设置、法令执行无所不包,既作启蒙之用,又作习字范本。知识量大、实用性强、简单易学,成为流传较为广泛的一本习字教材。其书总共用字2144个,据学者研究,西汉时人们使用的常用字有93%以上今天仍在使用,90%左右为通用,72%左右为常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即各个时代所用的识字书,其实就是一张当时的常用字表。这些启蒙书将人文、自然、社会知识贯穿起来,达到提高百姓受教育程度、方便社会交流的目的,是荒野郊民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重要媒介。
  唐初流行过《急就篇》后,识字书被《千字文》取而代之。《千字文》具有浓厚的儒家伦理观念,充满儒家道德训诫意味。从字之楷模的角度来看,《千字文》本是梁武帝从王羲之书迹中选了一千个不重复的字,命周兴嗣次韵成文,作为诸子习字范本。《梁史》记载:“上以王羲之书千字,使兴嗣韵为文。奏之,称善,加赐金帛。《晋书·王羲之传》,“详察古今,研精篆隶,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唐太宗大力推崇右军书法,《千字文》遂遍及全国。据统计,当时使用《千字文》最少有四十几种版本。从边远的敦煌发掘出的文书还可见唐代学童习书的《千字文》残片,如同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上有一行较稚嫩另一行较流畅的刻字,文书上还有批语评价学生所写文字。当时学习写字的方法是每次所学的新字不多,注重少而精,老师写出范字,再由学生观察临摹,反复练习多次,老师及时评价学生的习字,指出错误或者进行鼓励,以利于以后的学习。
  《上大夫》也是唐代的一部识字习字教材,与《急就章》《千字文》的字数多内容广不同,《上大夫》只有25个字,版本不同,内容上也有一点小小不同,“上大夫,丘乙己,化三千,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牛羊万,日舍屯。”另一版本是“……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 全部内容没有任何逻辑关系,构不成文章,更谈不上儒家道德训诫,但这却是真正对写字有用的教材,真正以习字为核心,脱离了写字之外的附加道德灌输,是“为写字而写字”的。在这些字中,包括了汉字的所有笔画,写会了这些偏旁,进行组合,就能形成新的汉字。有独体字,有合体字,有楷书的八种基本笔画,功能与“永字八法”类同。在敦煌遗迹中,有关《上大人》的写本就有7件,有一件文本上,开头有老师书写的范字,下面有学生的习字。另有两件,一件有咸通十年的年号,约为唐代懿宗李漼时,为公元870年。一件是大宋开宝九年的年号,约为太祖赵匡胤时,为公元977年。能从远在西陲之地的敦煌出土,说明了这种习字教材的普及性,两件文本书写时间相距100年之多,也说明了其传播的生命力之强,在传播的空间广度与时间长度上,足可与《急就篇》《千字文》相媲美。《上大人》不是出自一时,也不是由一人编撰,有的迂腐儒者,牵强附会,硬将《上大人》解为儒家道德者,难以信服。

三、书法人才选拔制度对书法的影响

大一统国家的治理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国家中央机关的政令需要以文件的形式逐级下发到各地,直到百姓,而这些文件的书写抄录就需要专门的书法人才负责,唐代如此,汉代也是如此。书法人才的地位在唐代并不高,但是也要经过考试选拔,“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时代已经过去,下层百姓通过国家组织的考试就可以成为吃国家俸禄的人,可以享受相当的待遇,这无疑是下层农民阶层青年的一条出路,这种考试制度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
   
下面是史料中对书法人才选拔、职位设置标准的记录:
  
《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
   “凡择流外职有三:一曰书,二曰计,三曰时务。其工书、工计者,虽时务非长,亦叙限 ;三事皆下,则无取焉。每经三考,听转选,量其才能而进之;不则从旧任。”
 
“员外郎掌天下贡举之职。凡诸州每岁贡人,其类有六: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明书,六曰明算。”
  
“其明书则说文六帖,《字林》四帖。(诸试书学生帖试通讫,先口试,不限条数,疑则问之,并通,然后试策。)”[5]
    《唐六典》卷十·秘书省
   “楷书手八十人,(隋炀帝秘书省置楷书郎,员二十人,从第九品,掌抄写御书。皇朝所置,职同流外也。)”
   
“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详定典籍,正其文字,前代才学之士多以佗官兼其任者。齐秘书省有正书,盖是正字之任。北齐秘书省始置正字四人,从第九品上。隋因之。皇朝为正第九品下。)”[6]
    《通典》第十五·选举典
    “武夫求为文选,取书判精工,有理人之才而无殿犯者。”
   
“州郡以德行贡士,礼闱以文词拣才,试官以帖问求学,铨曹以书判择吏,俱存甲令,何令宜修?”[7]
    《通典》第十八·选举典
   
“请试言之:凡在铨衡,唯征书判,至于补授,只校官资,善书判者何必吏能?美资历者宁妨贪戾?假使官资尽惬,刀笔皆精,此为吏曹至公之选,则补授之际,官材匪详。……况其书判,多是假手,或他人替入,或旁坐代为,或临事解衣,或宿期定估,才优者一兼四五,自制者十不二三。”[8]
   国家为书法人才设有编制,“能书”是最重要标准,但这里的“书”,不是书法艺术,从书体上来讲也不是草书、行书、篆书,而是最为实用的楷书,如“置楷书郎,掌抄写御书”,做的是抄写誊录的工作,没有创造性可言,如同当时设置的装潢工、拓书手、装书手一样,是一个技术工人。“楷书手”“正字”, 这些专职进行文书抄写的大批职业写手,对汉字书写的规范化功不可没,这些职位对书写能力的要求与吏部选拔官员对书写水平的要求相比,更严格更苛刻。希望以“书”这一薄技安身立命者,如果其水平能达到政府对此职位的要求——“能书”,其人命运将从此改变,书写水平与功名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们熟知的欧阳询、褚遂良、颜真卿在当时是国家重臣,在中央政府机关均担任重要职务,甚至要负起平定叛乱、维护国家稳定的历史使命,他们既不以书法为业谋生,也不以书法邀宠,书法真正是余事。
  书判是否过关,即“刀笔皆精”是政府择吏的一个标准。通过了科举考试并不是一定能做官,这只是获得了“出身”,是做官的前提,通过吏部考试才能做官,职位限定为六品以下。考核通过后,还要看有无空缺职位,没有的话就只能等待。对书法的考察不设单独考试,审阅应试者判词时同步完成书法考核。通过文章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的同时考核书写能力,是一举几得之事。在今天的公务员考试、高考语文当中也是如此,通过写文章来考核学生的综合水平和文化素质,书写能力的分值列入总分当中。史料中有“况其书判,多是假手,或他人替入”,可见书判之事,有可能做弊。唐玄宗时,有吏部官员在选拔考试中做弊,玄宗知道后当面重考,结果“金榜题名”的一官员公子竟然目不识丁。为了防止此种事情,有人建议先进行初试,待复试时将两次考试的书判进行比对,如果书写风格及文章风格明显不是一人所为则给予处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研究过程当中总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地以史料当中的一些规定条文来看待书法在当时的重要性,史料固然有其价值,但是,通过考察当时真实的历史事实,书法水平却在官员选拔当中仅仅是一个辅助标准。太宗曾对吏部尚书杜如晦说:“今专以言辞刀笔取人,而不悉其行,至后败职,虽刑戮之,而民已敝矣。以“书”择吏无法看到应试者的真实操行与行政才能,待其为官后如果不能胜任职责,即使将其处以极刑也已经为时过晚,因为百姓已经深受其害了。在官员铨选制度上,国家还设立了其它一系列的制度以保证所选人才能尽忠职守。即使如此,将书法作为一项常规的考核标准实行,对书法发展仍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其在执行过程中也许不很严格,也许更看重的是应试者的品德与文才,但这一制度真正地刺激了所有有意在仕途发展的文人。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唐代文人都擅长书法与文学。唐代的书法各体都达到了历史顶峰,其它领域如绘画、诗歌、雕塑等也都成绩不俗。其它朝代的书法发展难以超越唐代,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一个能超越唐代的,刺激书法普及、提高和选拔书法人才的制度。

四、对当代高等书法教育的启示

通过对唐代书法教育的全面考察,或许能对当前的高等书法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目前国家对书法的重视仍有待提高,尽管唐代书法的地位也不高,不能与儒学、文学等相比,但是书法因其实用性,因其与科举考试紧密联系,仍有独特的作用,仍有存在价值。在当代,书法已完全脱离日常使用,其重要性与存在价值无法与唐代相比。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兴起的高等书法教育正在蓬勃发展,各高等学校培养目标不尽相同,有的高校明确的目的是要在短短的四年之内培养书法家、艺术家,有的高校是培养书法老师,有的高校则很茫然,没有目标。办学目标的过高过低对专业发展都不是好事。
  当代高等书法教育在几代书法教育工作者艰苦卓绝的努力之下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但有一些难题还需要不断攻克。首先是没有统一的课程设置和统一的为各高校均可接受的书法教材。从上世纪新中国建立后首个书法专业在高校开设到本世纪初,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识之士也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也在不断有书法教材问世,但是都不太理想。部分教材内容趋同,辗转抄袭且多有讹误;部分教材图片占到全书的三分之二。因无统一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各校老师均是凭自己的喜好进行经验式教学,与从前较为随意的师徒传授类似,谈不到高等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严肃性。一所高校之内,同一门课程由不同的老师教授,其教学思路及教授内容也会大有不同。艺术教育需要百花齐放,不必强求一致,但前提是有一个公认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规定学生在四年之内应当学什么课程,统一的课程设置就必然要求学校要配备相应的教师,而不应当是现在的“因师设岗”。教学大纲规定老师教授什么内容,这样即使中途更换老师,下任老师也会继续按照大纲教学,老师可以在大纲的范围内进行发挥,可以更好地激发任课老师的主观能动性。在这一点上,大学到是应该向小学和中学好好取经,以避免以老师的好恶为中心,避免教学过程的随意化。唐代规定书法博士为书法教师,学生人数有严格限制,学生所学课程不只简单临摹几种书体,而是要研究《字林》《说文》这些能解释汉字来源的、于书法专业而言最基础最核心的学问。除这些基本的字书外,其它字书也在学习研究范围之内,学习年限也有规定,《说文》两年,《字林》一年,《石经》三体书三年。唐代的官方书法学习课程需要数年之功,而不是速成。官方有统一的指定的书法课程和书法教材,民间学生也有《急就篇》《千字文》《上大人》之类的为社会所公认的流传较久的识字习字书法教材。在当代高等书法教育中,开《字林》《说文》课程的高校少之又少,即使有也是浅尝辄止。其次,教学过程和教学成果的评价体系没有建立,这使得对学生的学习效果没有一个客观的操作性强的衡量标准,无法全面调动专业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生在教育体制中是一个弱势群体,没有正常的渠道可以公开表达对教师教学水平及不负责任教学态度的不满,于是成为了直接受害者。这个问题是与第一个问题是否能得到解决紧密相关的,学校生产的“特殊产品”是让学生在专业方面达到一定程度,虽然有学士、硕士等等学位来标明他们的专业等级,但是从对一些学生毕业论文的水平及写作现状的调查来看,很不乐观。这不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固然与书法生因文化分数不行才学书法上大学的先天不足有关系,但更与大学期间学校所开设课程及教学过程有关联。教学评价体系的缺失又反过来使得教学过程会更为随意。校方将学生的参展获奖作为奖励的唯一指标,学生按指挥棒方向前进,纷纷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名师”培训班。而高校的书法教育与书法展览又有相当大的矛盾,高校的书法教育重在规范和基本功,而展览重在形式,关注的是展厅效果和视觉刺激,为了入展获奖也导致了跟风现象严重,高校书法专业生是展览的最主要参加者,于是大批的学生只能在学当代人、学获奖作品、搞形式上下功夫,而忽视了对基本功和规范的学习。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花很大精力来纠正此风,于是形成了力量的抵销与负增长。学生的学习劲头固然可以调动起来,但是,如果校方的指挥棒方向不正确,学生的力量也会白白浪费。再次,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不够。一个合格的高校书法专业教师既要具备扎实的书法理论知识也要有娴熟的书写技能,既要有深厚的文史哲知识素养,也要懂得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高等书法教育需要有常备的正规的受过系统学术训练的专业书法研究者进行教学,而当前一些学校对此问题认识不够,认为只要会拿毛笔的都可以站在大学讲台上教授书法,业余爱好者当书法老师者有之,领导客串者有之,外聘的江湖书法家有之。搞得学生思维混乱,不知谁对谁错,这节课老师让这样做,下节课却被一个江湖书法家否定上节课的做法。学生就在这样的摸索中度过几年。在教学人数方面,校方不断扩招导致教室空间拥挤、单个班级学生人数过多,本科一个年级几百人,研究生一个导师几十个人,教师没有精力精心指导每一位学生,不可能与学生就专业问题达到有效的交流沟通,呈现“放羊式”的“自生自灭”状态。最后,淘汰机制的缺失。当前的高等书法教育实行的是“严进宽出”模式,这使得学生完全没有了毕业压力,也不可能完全投入到书法学习研究当中。能否考虑一种“宽进严出”模式并且同时建立淘汰机制,让真正对书法有兴趣的学生进入书法教育轨道,被淘汰的压力会促成一种相互竞学的学习氛围,这样,混学历的人数比重会逐年下降,优质的稀缺的书法教育资源会分配给真正能传承书法的青年学人。唐代书法教育机制中有淘汰一项,学习到规定的年限后,会考察其是否“业成”,这会逼迫学生产生很大动力学习。
  当前的书法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同时也有很多机遇,我们需要借鉴唐代书法发展过程中的优点,从书法的艺术教育、普及教育两个层次着手,制定选拔书法人才的可行制度,大力解决高校书法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大力加强书法交流,积极传播书法文化,如此,中国书法将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国家重视、编写统一教学大纲和统编高等书法教材、一个各个高校都能认可的教学监督评价体系、学生毕业淘汰制的引入,如果这些问题都能够妥善解决,如果能够改变目前各自为政,各说各话,一盘散沙的局面,将全国的书法高等教育统筹管理,作“一局棋”思考,进行长远规划,书法的复兴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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