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文一
野叟拙见
8月13日上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紫君说:四川诗人周啸天获奖惹争议,甚至有网友称,别再侮辱诗词了。我有疑,心想,周君亦可称为大人物了,果真如此吗?!“将进茶”我没看过,不敢妄评。到8月16日,新京报人物B07版载周君诗词三首,我看了,不得不发表如下拙见。
一、古典诗词有其固定的格律,不能逾越,任何人无权更改,否则就是造假唬人。周君之《聋哑人舞千手观音》“七律”用混了韵,当知,“春”在“词林正韵”中属第六部,而禁,音、深、霖则属第十三部,不能通用。否则乃诗之大忌。又词“苏幕遮”“上青藏”,则有两处用错了声,即“小别重逢—握手”的“一”字处当是“平”声,而周君的“一”字是“仄”声,“好客人家处处有”的第一处字处当是“平声,而周君又用了”仄”声。这与他本人近称“写近体诗自然要讲格律的之说,正相矛盾。
二、8月13日上午紫君请的朱旭老师问到“是否不按格律写作,是否还叫格律诗词”我的答案是明确的,不按格律写作,不能叫格律诗词。
三、治学须当严谨,周君如此“大意”,难免误人子弟,其后果不可设想。
四、现在提倡弘扬国学,而格律诗词乃国学之精萃,如何弘扬,实乃国人的责任、当得深思。
我是农民,写此拙见,实在愧颜难当,万望鉴谅,也希望能读到诗人柳忠秧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