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国书协的一封公开信
中国书协
十届国展在即,加强对评委的选拔和管理,是提高国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对赛前在各种“冲刺班”“备战班”公开收钱收徒,“手授口传投稿实用技巧”的评委,应坚决拒入评委班子。理由请看一看我写的《评委不该“走穴”》一文,便见分晓。
即颂
十届国展顺利成功
曹文彬
2011-7-25
评委不该“走穴”
曹文彬2011.7
走穴二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应该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演艺界。近些年来,走穴现象已逐步被理解,随之淡化。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看来走穴也是挖掘人才潜力的一种途径。但是,不同的行业的走穴,却有不同的结果。比如说,演艺人员走穴演出,他只有义务和权益,但没有权力;而走穴去当“教练”的书法评委,其手中却握有“生杀”大权,这种人一走起穴来,除了影响很臭外,什么后果也都有可能产生。
2007年九届国展前夕,在某某报端刊有一则刺眼的“攻克广州”招生广告,其中有这么一段广告词:“特邀导师(九届国展的评委热门人选组成)点评指导,讲解参展评选流程的关键点,手授口传投稿实用技巧,从创作草稿的修正到正稿的调整与加工再到投稿作品的最后挑选和确定”。并列出了四名特邀导师的名单。
这则广告明白地告诉人们以下几个信息:
一、要想在九届国展中出人头地——获奖或入选,快来参加我们这个“攻克广州”培训班。二、导师不仅会告诉你评选流程的秘笈,还会帮你修改、加工,并最后确定你的参赛作品。三、本培训班聘请的导师将是九届国展评委的热门人选——暗示参训人员在比赛中会得到“关照”。
九届国展的评委公布了,该培训班的特邀导师成为九届国展评委的兑现率高达75%。可见广告词说的是真的,没有骗人,是真广告,不是虚假广告。
无独有偶,九届国展在评审中的新规定,初评一人同意即上,复评两人同意即上。这就给“教练”带着自己的“运动员”参加自己当“裁判”的比赛,有了自由的空间。不让自己参与创作的学生作品过关斩将,不但对“班主”和学生不好交代,不也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吗?自己敢与自己过不去,没有高度修养的人是做不到的,我们相信评委中会有这样的人,但不能相信所有评委都是这样高尚的人。虽然评选中设有“障眼法”(即遮去作者的名字),但这种“障眼法”,对评委自己修改定稿的学生作品毫无作用,组织者低估了评委的“眼力”。这种没有具体标准,又没有回避制度的书法比赛,必然要出现薛元明先生所说的“老子评选儿子作品,老师评选学生,老朋友评选老朋友的司空见惯,见多不怪,从看谁的作品质量硬,变成了看谁的关系硬”。
既是“教练”又是“裁判”,这种两面人的出现,也是诸多书法比赛缺失公信力的原因之一。赛前“公开、公平、公正”满天飞,赛后骂声一片!这种常态难道不值得组织者作深刻反思吗?遗憾的是这种状况到目前也没能引起中国书协的重视。十届国展开始征稿,某某报端上又见“国展创作备战班”的招生广告:“主讲老师由曾担任过国展、兰亭奖等评委组成”四天时间+1000元,“目标直指入展和获奖”。面对这个问题,中国书协应当采取果断措施,严禁评委赛前走穴,对赛前有走穴行为的评委,应取消其相应赛事的评委资格,以提高公信力。也希望自爱的评委们检点自己,以保自己享有的声誉和地位,为净化中国书坛做些有益的工作。
注:
1、公开信及附文《评委不该“走穴”》,原是寄给某某报社的稿件。报社及时地退回稿件,并建议“请寄中国书协有关部门”。于是我直接给张海主席与赵长青书记各寄一件,但没有回音。
2、《评委不该“走穴”》一文,原写于九届国展之后的2008年,2011年十届国展前又见评委走穴,所以又作了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