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看奥运竞技 说书法比赛

 

一评: 看奥运竟技  说书法比赛

曹文彬 2008.11

在欣赏北京“奥运”热火朝天的比赛之后,自然想起了在中国也有一个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热火朝天的全国第九届书法大展的书法比赛,尤其是受到       主办方“全国展就像奥运会一样”的启发,我把这两种比赛做了一番比较,比较之后一方面觉得有趣,一方面又觉得茫然。就在最近一次榕城“十老”书法沙龙聚会时,我将二者的比较内容说了个大概,道兄们都说可以借助报端或网络,让更多的人也品一品。于是就有了《看奥运竞技 说书法比赛》这件小品。

体育比赛的标准是客观的具体的

书法比赛的标准是主观的抽象的

体育比赛的客观标准体现最彻底的是田径赛。其田赛标准精密度达到百分之一米,径赛标准的精密度达到百分之一秒。就是带有艺术表演的体操、跳水等项目的竟赛,也是先有客观标准——动作难度,而后又有艺术标准——动作质量。哪个项目没有几千个字的评分标准;而在书法比赛中,只有“继承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等笼统的指导性口号。比赛名次是通过评委们的审美价值观念评出来的。但是,不同的评委自然有不同的审美理念,不同的评委组合就可能出现完全不同的评审结果,所以说书法比赛的标准是主观的、抽象的,是可以以人们的意志而转移的。

体育比的是运动员;

书法比的是评委

体育比赛的名次是依据运动员的成绩决定的;而书法比赛的名次是依据评委的意见决定的。由于审美观点的差异,评委意见不一时,就通过交流协商统一思想求得解决,协商不成,则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办法作出最后的决定。所以,书法比赛获奖者的产生,就是一部分评委“战胜”另一部分评委的结果!还有,奥运的卫冕者、卫牌者比比皆是,他们有一条共同的经验,就是“战胜自己”。但是书法比赛的卫奖者,只是靠“战胜自己”是远远不够的,对他们来讲,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评委”2004年八届国展中获奖的人数有59名,让人想不到的是在2007年九届国展中卫冕获奖的只有一人,其余58名榜上无名。所以在书坛上流传的“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句口头禅也是有根据的。

参加奥运比赛的是一流选手

参加书法大赛的是三流选手    

参加奥运竟赛的都是各国的一流选手,这就不用多说了。而参加全国书法大赛的竟是这种状况:“中央军”不参赛。中国书协领导及各委员会有大几十号人,这些人中不乏当代的“精英”和“大家”。他们有组织比赛的任务,不参赛还算是一条理由。“各路诸侯”也不参赛,全国有31个省、市书协,正副主席加起来不下三、五百人。这部分人都是功成名就的人士,是各地书法界的领军人物,但没听说有几个人投稿参加比赛的。这两支主力军不参加,那么,所谓在最高规格的国赛中,获奖的作品能是当前中国书法界的最高水平吗?

奥运会的裁判默默无闻

书法比赛的评委风光无限。

一个月看了几百场的奥运会竞技比赛之后,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中国观众和我一样,连一个裁判的名字都记不下来。再看书法比赛的评委,却是另一番景象:赛前,历届比赛的评委是各地“冲刺国展培训班”最抢手的“教练”。比赛评选时评委们是东道主的座上宾,迎送接待规格想必不容忽视,否则书坛上也不会有另一个口头禅叫做“东道主现象”。评比结束,大赛最后一项程序就是“国展”了。在展厅上可以看到评委们的作品又出现在展厅的“头版头条”,确实风光无限。难怪有人说:“评委是比赛、大展的最大受益者。”

体育比赛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

书法比赛是在观众看不见的地方评出来的。

奥运比赛是在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众四方联动下进行的。运动员、教练员对裁判有意见可以当面提出要求改判;观众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良好表现可以击掌欢呼,表示赞赏;对他们的不良表现可以鼓倒掌,喝倒彩、出恶气!这种联动也许就是奥运会越办越兴旺的魅力所在。而书法比赛的主办者,用一条“警戒线”把评委、参赛者、观众三者给彻底隔离了。参赛者既看不到他们是怎样过关斩将而获奖的,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落马的,就更甭提有话要说了,观众也就“有掌难鸣”了。说道这会儿,又有了如下一比。

体育比赛的观众比运动员多得多

书法比赛的“运动员”比观众多得多

奥运比赛中,参观各种场次比赛的人数多则几万人,少则几千人。而看书法比赛展出的观众却比参赛者少的多。据报道,西安“八届国展”参赛者有2万多人,展出期间到场参观的观众(包括参赛者)只有1万多人,扣除参赛者,观众也只有几千人,出现了“运动员”和观众数量倒挂的现象。试想,在台上演戏的人比台下看戏的人多,这样的戏还能演多久?

有道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有取舍,有取舍才有进步。我在比较鉴别之后认为:书法只宜展览交流,不宜比赛。不知道书友们能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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