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书法之我见
我想,凡为中国人,无不知道:书法艺术是中国特有的一门艺术,并且在世界上越来越凸显出它的非凡魅力。就书法来说,它不光具有着几千年的发展历史,而且还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尤其是近年来,不仅在中国,在世界各地正逐渐普及开来,各种流派层出不穷,出现一种少有的繁荣景象。这无疑是可歌可赞、可喜可贺的。但就是在这种空前繁荣的状况中,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使人担忧的现象。由此,一个极待解决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中国的书法该沿着怎样的路子、向着怎样的方向来继承发展?对于这样一个问题,首先作为书法起源地的中国人势必要弄明白它。
作为一个书法业余爱好者,通过十几年的研习,使我对书法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在书法发展的几千年漫长的历史中,我们的先人经过呕心沥血,不惜花费巨大精力进行探索、挖掘,多方面的开拓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因为出现了相当一批值得我们骄傲和崇敬的杰出人物。由此奠定了书法这一独具特色并有着广阔前景艺术门类的坚实基础。方使得我们的书法在世界上大放异彩,为人类文明添加了一道光彩灿烂的彩虹。
作为中华民族的后人,我们有责任继续发扬光大这一伟大遗产,使它发放更为夺目的光彩。
无可否认的是,我们现代广大的书法爱好者,在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是颇值得称道和赞扬的。
但纵观现代书法的境况,有可喜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让人担忧的一面。可喜的是,有众多的仁人志士抱着极大的热情,对书法传统作着不折不扣的继承和发展;可忧的是,也有不少的人受着名利的驱使,肆意的践踏着传统,狂傲不羁的进行着所谓的标新立异。以致使得整个书法界出现了鱼龙混杂,使人眼花缭乱,莫衷一是的现象。尤其是大张旗鼓的丑书的肆意泛滥,更给这种伟大的艺术带来严重的损毁。我个人认为:这无疑是书法界的一种悲哀。
到底该怎样发扬光大书法这门艺术?怎样才算是书法发展的正确路子?这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想必也困扰着广大的书法爱好者。)所以越加觉得有必要来一番正本清源,使书法得以沿着健康正确的路子发展下去。
要正本清源,首先要弄明白,作为书法基础的文字产生的由来。我个人认为:文字的出现,原本主要是为了记言记事的。根据书写的需要,书写工具也随之被发明了出来。尤其是毛笔的发明,更给书法提供了极好的前提。当人们在书写的过程中,不期然的逐渐发现:原来文字除了记言记事的功用外,居然还可以作为一种观赏。这一发现无疑大大激发了人们对文字书写时的情趣。由此,文字的功用又被扩充了一个新的层面。当人们读着有它记述的内容时,同时也感受到了它美妙的形体所带来的愉悦。于是乎人们便开始有意识的在书写中不断挖掘和创造它所具有的线条美和造型美。这期间又在长篇文字的书写中,渐而发现了它组成的章法美。尤其是挥写时的那种点划的变换,线条的飞动,行笔时的迟速折转,无不应合着人们的性情。就这样,原本单纯的记言记事的文字便被提升到艺术的高度,形成一种有别于其他艺术的独特门类。接下来,人们通过不断的挖掘,不断的创新,不断的总结,建立起相应的法度,从而使书法逐渐成熟起来,以至达到完美的境界。一枝独秀的书法便由此诞生,在人类文明发展中大放异彩。
弄明白了这一点后,便有助于我们对书法的理解和认识,从而也有利于我们对书法更好的继承发展和创新。
再者,现在凡谈到书法,人们总会把它称之为艺术。既然书法与艺术关连到了一起,势必还要从艺术的角度来加深对它的理解和认识。
说到艺术,我想,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应该是美。而且不管哪种艺术的产生,都当是建立在美的基础上的。可以说,艺术的出现是应人类精神的需求而孕育出来的。有了各种的艺术,不光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从而也使得我们的世界变得越发的绚烂而多彩。从中不难看出,艺术之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因此,艺术人生也成了每个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到底什么是艺术呢?关于这一点,其实我们的祖先早给它下过了定义。艺者:道也。术者,技也。探讨起两者,其内涵之深奥实难表述也。不过,我个人粗浅的认为:所谓艺术,就是人们在生活中,通过观察自然现象,联系到其内心所期望的愿景而创造的表达形式。简单的说:艺术就是以它特有的美向人们展示别一番的情境。所以我认为:艺术要脱离了美,就等于取消了它自身所应有的价值。恐怕我的这观点,肯定不会被那些艺术至上的骄子们所接受。尤其是当下那些所谓的前卫派、现代派的宠儿们,更会是不屑于顾的。因为他们的出现是为糟蹋美而产生的。(在我看来,这些畸形艺术的产生,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病态的呈现。最终会被历史所唾弃。所以我不想对此多费笔墨。)
以上所论,大不过是个人对书法的一些理解和认识。而之所以扯到艺术,是因为当今一提起书法,人们总是习惯的把它冠以艺术。使得我们若避开艺术,便无法来说书法。至于书法算不算艺术,能不能和艺术混为一谈,当今尚存争议。就我所知,现在有人提出:书法就是书法,不光不能等同于艺术,而且要高于艺术。目前欧体书法的代表人物田蕴章就是明显持此观点的一位。我基本上是认同他的这一观点的。为什么说书法要高于艺术?是因为书者,是法。法者,道也。而艺者,是术。术者,拟物也。所以田蕴章又说,对于艺术可以用创作,对于书法就不可用创作。因为艺术在创作中可以修改,而书法在书写时是不可修改的。他的这说法倒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事实上,当前持有他这观点的人恐怕少之又少,所以各种大赛铺天盖地。而田蕴章认为:诸如绘画等艺术可以用大赛,而唯独书法不适用大赛。这是由于书法的特殊性所致。因为书写往往是在一定的场合、一定的情景下书者兴之所至,不禁挥笔而就。这样产生的作品方可能成为称得上墨宝的上乘之作。而一般意义上的大赛是很难达到这一结果的。他的这看法有没有道理呢?我认为不光有道理,而且事实上就是这样的。有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以及苏东坡的《寒食贴》等等可以为证。由此可以看出,要继承和发展书法,首先对书法要有相当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才行。
之所以我们现代的书法会出现如我上面所说的:鱼龙混杂,让人莫衷一是的现象,我个人认为,其主要原因就是在对书法的理解和认识上出现了问题。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要学习书法首先要从临摹古人的碑帖上下功夫。怎样临摹好古人的碑帖是一回事,而怎样的继承和发展又是一回事。临摹是基础,继承和发展是要务。至于如何临摹,问题倒不大,可在如何继承和发展上,却是个大问题。而丑书的出现,正说明在继承和发展上出现了问题。当然,致力于丑书的人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承不承认没什么,他们可以按照他们的路子继续走下去,但绝不可把它作为书法的基本规程来进行极力的宣扬和推广!不然的话,将会使我们引以为自豪的书法之道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我为什么要这样说呢?道理很简单,它正基于我上面对书法的理解和认识。
毫无疑问,我们现在所说的书法,主要应该是用于装饰和观赏的。而用于装饰和观赏的东西,首先提供给人的应该是美感。那么所谓的丑书,恰恰正违背了这一原则。但难以想象,若在景色宜人的场合挂上一幅七扭八歪,如幼童涂鸦般的丑书作品给人的感觉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的门面招牌上都是用这等七扭八歪的丑书写的招牌,那又会是怎样一种情状?怕是致力于丑书的人也顾忌到了这一点,于是他们他们又发明了一种理论:叫作实用书法和艺术书法。所谓的实用书法,按他们所界定的意思大体上应该是指专用于书写招牌和一定场合的庆贺字体,而艺术书法无疑是指他们书写的专用于抒情表意的作品了。说可以任你说,但行得通行不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要弄清楚丑书的行得通行不通,势必要先搞明白丑书的出现是怎么一回事。
纵观我们的书法史,曾历经了几个明显的转变期。大家都知道,先是甲骨文,随后是钟鼎文,接着便是竹简,继而又有了碑刻,摩崖雕刻,直至纸张的出现,书写的形式便普及开来。字型由蝌蚪、鸟虫,一变而为大篆,再变为小篆,由小篆而变为隶,由隶变为楷,并相继出现了章草,今草,行楷,行书,行草,大草,小草等。纵观文字的变化,基本上就象诗词及其他种类的文体转变一样,无疑是随着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转变而转变的。而文字的转变又犹如人的成长,由在地上摸爬转而直立学步,然后是自如的行走,腾跃飞跑。但无论怎样转变,一个最根本的美的因素却贯穿于始终。这恰恰应合了自然的发展规律,(而丑书的始作俑者却忘掉了这一规律。)由此可以看出:若违背了这个规律,必将会是另一种情形:文明的倒退、社会的毁灭。这恐怕算不上是危言耸听吧?
那么,现今为什么会有丑书出现?而且还大有一统天下之势!若论及这个话题,决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我想,田蕴章先生的观点便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据田先生说:丑书的理论是依据清初的大书法家傅山的“宁拙勿巧,宁俗勿媚,宁丑勿美,宁草率勿工整”这句话而建立的。且不知傅山的这句话是他针对赵孟頫的流美而说的。因为傅山曾一度极力反对赵孟頫的媚俗。所以方说出这等激烈的话来。(虽然傅山有着这样的主张,但有谁见到他本人的书法作品有一幅是丑书?而且他的书法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沿习了传统而加以创新的。)更何况傅山到了晚年,却一改当初对赵孟頫的看法,并发出:我此生之书远不及赵雪松也的感慨。其对赵孟頫的推崇可说是无可复加也。
其实一种事物的出现,都源于一种必然。借助莫种主张为其张目,可说是惯常的做法。大不过是为之找一个理由作铺垫罢了。实际上丑书的出现,反应的却是一部分人的浮躁。这种浮躁是基于物欲横流社会下的急功近利。同时也表现出了一种扭曲的人生观。纵观丑书,其态之令人作呕,犹如醉汉之狂浪;其笔画之草率,好似败草残枝;其架构之荒唐,恰象愚痴之游戏。而却美之名曰:现代书法艺术。诚可谓可笑之极。皇皇书法,被如此糟蹋,我不知古人若知,该是何等震怒也!书法出现如此状况,实乃是书法的一大悲哀也!
我不禁要问:丑书者是否真的理解书法?
据田蕴章先生说:要精通书法,若不下一番相当的功夫,历经多年临习,(而现在有不少人为了尽早出名赢利,挖空心思的寻求捷径,却把精力放在了投大赛评委的所好,致力于拼图,做旧,妨造上。)再加对文化的深厚修养和对诗词的高深造诣,可说根本是不可能达到的。
那么,我敢断言:几乎无一位丑书者是达到这一层次的。
何以见得?因为作丑书者所遵循地宗旨完全违背了这一原则。他们认为:书法是通过线条来表情达意的。所以只要掌握了基本线条的写法就可以随意的作书了。至于字体的架构,他们认为传统的端正要求是僵化不可取的,因为那样会形成千人一面、使书法陷入象馆阁体那样流俗不堪,从而极大的束缚了书者的自由发挥。所以只有彻底打破了原有的对字体架构的要求,才能使书法出现千姿百态、鲜活生动的局面。基于这观点,所以他们认为根本没必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去进行认真的临摹。那样几乎等于是作茧自束、荒费光阴。况且一幅作品的成败关键要看其线条的丰富与否,其次是字体的大小交错排列,默色的枯润浓淡,章法的密疏关系处理等。一旦掌握了这些基本知识,也就等于洞悉了书法的堂奥,由此便可大胆的进行创作了。这种见解初看上去似乎不无道理,但恰恰却忽略了书法最关键的因素:这就是先人一再强调的:作书,必先去其杂虑,然后安神澄怀,情之所致,信手挥笔,笔行无间,不期然而然。对此,启功先生曾说过:如果书之前先考虑着如何写好一幅字,就说明已经失败了。我认为这绝不是在故弄玄虚,而恰恰说明:书者,不是着意而为,而是率性所作。(而书能达到率性而为,其前提势必要具备如田蕴章先生所说的:历经多年临习,对书法曾下过一番相当的功夫,并且对文化有着深厚的修养和对诗词有着高深的造诣,不然,是连谈都谈不到的。)而丑书者,怕是正与此大相径庭。他们以书言书,为了掩饰其对文化修养的欠缺和对诗词造诣的无知,往往故意选摘一些怕是自己都不知其所云的古之经论为书之内容。而下笔时却免不了又左顾右盼,思前虑后,竭尽故作姿态之能。窃以为深得了书法之堂奥,殊不知浅薄之极,令人作呕。若换言之,如此做法,充其量只可算作艺之为,而非书之道也。
另外,丑书者着意追求的所谓线条丰富,大不过是东拼西凑,上一笔篆,下一笔隶,左一笔魏,右一笔汉,甚至是意造的弯转曲折。结果写下的字无不东歪西倒,极尽丑怪之态。却美之曰:新潮。使人无法知晓其所表的是什么情,所达的是什么意?
再就是丑书者为了故作高深,张显其非同一般,往往特意挑选或意造一些生僻之字充塞行间,从而借以达到欺世盗名之目的。(而这种不良习气却非他们所独创。而是来源于近代不少的书法大家。翻阅书法史,我们会发现,在明清时期的不少书法大家如杨州八怪、何绍基、徐三庚、赵之谦、伊秉绶、吴昌硕等等的墨迹里常常会夹杂一些生僻的字。此种现象的出现是颇值得深思的。为什么会在这期间出现这种现象呢?据我想来,大概由以下几种原因所致:一、受篆刻的影响,有些书家为了追求一种金石味,于是在书写时特意选用一些篆刻用字;二、由于考古发掘的兴起,大量碑刻相继面世,由此给苦于想突破帖学另拓新路的书家开拓了视野,增添了别一样的情趣,于是他们开始借此进行一种新的尝试,以求给书法增添一种新的气象;三、有的书家着意于标新立异,于是便刻意回避一些常用字,以期借助鲜有的字型给自己加添特色;四、有的完全是存心玩弄技法,故作高深,专意搜罗或意造一些离奇之字,以图欺蒙世人,窃取名利。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尽管这些做法给书法加添了一种新的气象,但同时也留下了不少的负面影响。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或出于什么目的,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有背于书法发展方向的。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因为在此文的开头我已讲过了:要精通书法,首先势必要清楚我们汉字的演变过程。尤其是汉字由繁体进化到当代的简化体阶段之时,摆在书法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入研究我们的书法如何来适应新时期文字进化的需求。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要与时俱进的。当然书法也不例外。回头看看我们的整个书法史,就会清楚的看到,我们书法的发展无不是跟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需求而发展变化的。有的人会说:书法毕竟不同于书报文字,完全没必要考虑文字的简化不简化。那么我要问:书法的基础是什么?难说书法可以无视文字的进化而独立存在吗?可能有人会说了:因为书法是艺术,艺术是超越现实的最高表现形式,同时艺术需要尽可能借助多种手法来表达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情操与意境。那么我不禁要问:艺术的功用是什么?艺术是为什么、为谁服务的?难说冠上艺术二字就可以脱离实际而任意妄为吗?如果艺术脱离了时代、脱离了社会需求,它将如何存活呢?这样的话,它岂不成了无根之苗、无源之水了吗?再说了,如果你搞艺术是专为供一些所谓的“有着高深学养、追求非同一般品位的少数人”欣赏把玩的话,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如果你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话,那就势必要考虑人民大众的需求和接受能力。另外,作为新社会的艺术家,请不要忘了毛主席曾告诫我们的:艺术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只有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引领先进思想的艺术品才是最具有生命力的。可能有人会说,我搞艺术,原本就是不为任何人服务,只是为我自己服务的。如果这样讲的话,我也就没必要与他争论了。可事实上,讲这话的人决非如他所说,往往他的所作所为无不是为了谋得一己之名,并且挖空心思所要张显的东西最终却是为了招摇过市,欺蒙世人,以期窃取自己之所欲。看来这样分析下去的话,话题会越扯越远了,还是让我再回到丑书的话题吧。
总之,不管丑书者怎样的标榜自己,实难掩其浅薄不经。可是,如此的行经却偏偏能得到一些人的大力吹捧。究其原因,实则是反应了一时的世风日下中的一些人的浮躁罢了。我相信这种现象最终将会象浮碴烂叶一样为人们所唾弃,被社会所淘汰。
那么,怎样才算是书法的正确的发展方向呢?我想,这个问题无疑是广大书家都在考虑的问题。只是处在当下社会大变革的形势下,尤其是书法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各种书体已基本完善的今天一时还无法彻底搞得明白罢了。正因如此,也就无形的给有志于书法的志士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同时也说明,不管怎样,这绝对是一个无法绕得过去的关隘。那么,我个人想来,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如我开头所讲的:势必要首先弄清楚书法发展的由来。我们从书法发展的两千多年的演变过程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书法发展由甲骨文到大篆(钟鼎铭文),由大篆到小篆,再由小篆到隶书,由隶书到楷书,由楷书到行书,由行书到草书,其间的每个阶段无不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着。那么在文字变革已进入简化的今天,我们的书法到底该沿着怎样的路子进行下去呢?事实上,当小篆在秦朝已具完善,隶书在汉代已达到了顶峰,楷书在唐朝相继出现了欧颜柳三大家以及元代的赵孟頫,便形成了无法超越的四大高峰,草书至张旭怀素已至圣境后,还有宋代苏黄米蔡在行书方面的无可比拟的高深造诣下,可以说书法基本上各体已臻完备,使得后来的人们深深感觉到书法已进入到再很难有所拓展的状况。但在求变求新的意志的促动下,人们总不甘心老步着前人的后尘而无所建树。于是便有不少的书家千方百计的想方设法寻找各种的途径来力争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此一来,到了明清两代,便相继出现了以董其昌为代表的馆阁体、以邓石如为代表的篆书、以及金农所独创的漆书、郑板桥所独创的六分半书、王铎所开创的涨墨草书、吴昌硕所精研的石鼓文等等。这些努力虽说仍无法比肩晋唐宋诸大家,但无疑大大开拓了书法的视野,使书法呈现出更为斑斓多彩的可喜新天地。但无可避讳的是:这些努力同时也留下了诸多癖病。这些癖病除了现代人所诟病的流美外,主要表现在书写中大量夹杂的生僻字,异体字,以及不同字体混写、还有不同字体偏旁部首的混用等。这些做法看似是为了增添书写的情趣,但它不仅造成了认读的困难,同时给文字向着更为简便方向发展的趋势造成了相当的混乱,更给一些借书法之名而投机取巧的人提供了专营邪门歪道的借口。有道是学古而不泥古。而那些专营邪门歪道者却恰恰看中的是所谓“以奇制胜”,“以巧夺人”。严格说来,书法是一种参天地造化、行世常所宗的独具魅力的行为。所以它绝不同于耍杂耍般的炫技。可以说,丑书的出现正是这种耍杂耍般的心态驱使下产生的邪门左道。
总的说来,我们现代所面临的书法境况是混乱的,书者所要走的路子是更为艰难的。以至使得不少的书者陷入不知所宗、混沌晕蒙的状态之中。于是出现了借用大量出土的古之甲骨、钟鼎、简牍、帛书等等早已被淘汰的文字进行所谓的挖掘创新。似乎不如此便不能充分展现书法的魅力。那么我不禁试问:我们所尊崇的书圣钟王以及唐宋元诸书之大家难说不比我们更贴近古之文字?而他们何以不似今人般的搞大杂烩似的拼凑,而偏不惜倾尽心血的致力于文字向着更为简便、更便于认读的方面加以演进?我想,他们肯定再清楚不过的是:若不如此,不但完全违背了书法的自然发展之道,从而会丧失它所特有的功用价值,而且也不符合书法的原有精神。很显然,我们现在有不少的人不这样认识。在他们看来:当今已不同于先前,电脑打字已逐渐代替了手工书写。而毛笔字的运用已完全不同于那时的境况。也就是说,现今的毛笔书写可以完全摆脱先时的功用价值,而上升为一种纯粹的艺术。所以它不必再象先前那样拘泥于实用的标准,从而可以完全进入一个自由发挥,自由创作的新天地。这样认为当然不能说没有道理,可问题是:不管你是纯粹的书法也好,你是超越世俗的艺术也罢,它总是要给人观赏,给人启迪的。所以它势必要贴近时代,切合当前人们的需求。(这种需求多半是用于装饰、用于观赏的。而装饰观赏总是以美作前提的。而且只有美的东西才能给人以愉悦,给人以享受的。同时在这种愉悦和享受中得以提升精神境界。所以不管何种艺术绝不可能脱离这种基本的要求。)更何况,书法作为它所具有的引领文字发展方向的作用依然存在。因此,作为书者绝不能忘了这一宗旨,而随心所欲的逞己之意,无所顾忌的做些离经叛道之举。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反对今人去写甲骨、写篆书、写古隶、写帛书……我要说的是:我们现在不仅要多方面的研习古之文字,而重点要放在怎样更好的写好我们今天的简化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我们现代人的认知需求,更好的为现代人服务。而不是一味的学古、泥古,一头钻进古文字堆里而自寻其乐。有道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只有更好的把握好这个“用”字才能真正的做到光大我们的书法。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我们书法发展的方向,明白了我们所要努力进行的事业。那么我们书法的新的春天也就会很快到来了。
另外,众所周知,研习书法是离不开技法的。没有好的技法,便不能很好的发展书法。掌握技法的基础,不外乎要先从临碑摹帖入手。然后在掌握古之技法的基础上再加以演变创新。犹如人之学走路,必先经过摸爬,然后方能直立前行。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临摹碑帖,到底该从何入手为好?也就是先临帖,还是先临碑?而且那么多的碑帖,应该先从哪家碑帖着手为好?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的先人与现代人给出了种种的答案。据我所知,时至今日,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路径是可供人们遵循的。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就我个人看来:因为每个人的天分不同,好恶不同,所禀持的观点不同,再加追求不同,所以所要选择的碑帖和方法也就不可能相同。也正如人们在直立行走前的摸爬那样各人有各人的经历。从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来规定其所为。事实上每个人都是经由这样一个摸索阶段,待有了一定的感知后,从而也就自然而然的找到了可行的方法和路子。至于此后的发展方向,通过一定的努力和思考也会逐渐清晰起来。但真正要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书法家,决非三朝两日便可达到。其间若不经由一番较长时间的深研苦练,可说是连谈也不能谈的。这恰恰说明了掌握书法之难,难于上青天矣。如果你对先前所有的书法大家进行深入的研究的话,就会发现:没有一个书法大家不是经由通临百家几近废寝忘食的深研苦练而方得有所成就的。由此看来,现在一些仅不过临了几张帖,摹了几天碑,初可写几笔好字者便沾沾自喜的以书法大家而自居者是多么的可笑了。
说了半天,简而言之,在我个人看来:从事书法是不可讨巧,不可背时,不可肆意妄为的。只有把握好书法之要务、书法之正道,才有可能在书法方面有所造就和作为。这大体上可说是每个有志于书法者所应遵循的原则。否则,书法无望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