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同床异梦,不如分道扬镳

                   与其同床异梦,不如分道扬镳
      有这样一对夫妻,他们是中学同学,但不是原配。
      男女双方膝下都有一女儿。女的在自己女儿出嫁以后,因为感情问题而离婚,或许是因为中学时代的初恋,女的主动找上男的,男的此时也因感情纠葛在闹离婚,在外力的作用下不久也离了,膝下一女尚未成家,归男方抚养。一拍即合,这对中学时的初恋犹如干柴烈火,很快结合在一起,组成了新的家庭,一家三口的小日子就这样在还算甜蜜中开始。
       很快,男的亲生女儿也出嫁了,又很快男女各自拥有了自己的外甥,不过男方有两个小外甥。那是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春节,大年初一,两个女儿各自带上自己的小孩子兴高采烈回来拜年,外公外婆早商量好了,包了每个外甥1000元的押岁钱红包,分发给三个可爱的孩子。不料,外婆另外又掏出一个红包,给了自己的亲外甥:"这是外婆给的"。这意外的举动让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不知所措,新的故事也就从此悄然开始。 外婆偏爱自己的亲外甥,无可厚非,私下再给个一千一万,也很正常,在这种喜庆的氛围中如果因为一方是两个外甥,而自己只一个外甥用此举来体现公平,或者证明自己的坦诚,那可真是大错特错。
       不容置疑,每个人都有自私的一面,特别在当下这个金钱万能的社会,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欲望的放纵,极端的自私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而表现者满不在乎,没有负罪感,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
       男的是个下岗职工,很久以前兄妹几个合资开了个超市,生意还挺红火,女的早已退休,有固定的退休工资,一直在超市帮着管理,另拿一份固定的工资,本来大家相安无事,无忧无虑过日子,"红包"事件以后,男女双方各存戒心,男的悄悄把住宅房产和超市法人转到了女儿的名下,女的也不示弱,提出要一笔钱作为防老,从此俩人小吵不断,冷战频发,昔日的恩爱被各自的利益取代而烟消云散,婚姻前景岌岌可危,唯一能维持婚姻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站在利益的角度,谁也不愿意率先摊牌。
      现实中这样的半路夫妻,这样的婚姻状况非常普遍,有些干脆连结婚证书都不办,省去以后麻烦。这种婚姻自一开始就没有稳固的基础,不是建立在相互关心,白头偕老的基点上,而是以物质利益,肉体享受利益为主导,相互利用,找回因婚变以后的失落,孤独达到暂时的平衡。婚姻真实的责任和义务是繁衍后代,是生命的延续,讲得俗点是传宗接代,再婚双方没有一个共同的子女,就缺少了双方为之共同奋斗的感情纽带和物质利益支撑点,在再婚族中,50,60,70后表现得特别明显,这个族群中的大多数人都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吃过苦,能吃苦,有孝心也有爱心,另一方面怕再次受苦,或再次受伤害,表现得极端自私,把利益看得很重,再婚后即使真爱对方,占有欲特强,不但要占有对方的身体,还要占有其思想,财富,最后双方身心疲惫到不堪一击,再次婚変成为无法抗拒的选择。
       造成这种再次婚变的原因,主要是男女双方缺乏平等心,缺失相互尊重,不是从日常生活中寻找,发现和珍惜对方的亮点,而是活在过去的原罪,罪业之中,活在二元对立的世界里,用习以为常的错误的知见去衡量对方,或把对方与自己的前夫(或前妻)作比较,把难以启齿的懊恼,悔恨情绪压抑在心灵深处,表现出不屑,责备,乃至厌恶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及动作,内心仅存的一点爱全部倾注到各自的下一代儿孙身上,夫妻之间剩下能够折腾的除了利益,还是利益。
       其实到了这种同床异梦,甚至异房无梦的境地,碍于情面,继续维持这种婚姻,是很累很痛苦的,唯一的解脱就是放下自我,放弃利益,与其苦苦厮守,不如分道扬镳,寻找适合自己的归属。象上面这对同学夫妻,男的前妻没有再婚,女的前夫再婚后又离了,回到了女儿身边。经历了多年婚变后的风雨坎坷,大家变老了,但有一点没变,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表现得越来越强烈,那就是各自对儿孙的关爱,这中间不涉及利益,而是真实的人性的呈显,和原配复婚,回到自己的儿女身边,团圆一一这或许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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