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中的几个现实问题
本篇论文全文刊登在《福建法学》〈法治论坛〉1998年第4期)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无异是一大进步。但由于长期受封建的、传统的统治模式的影响,无论是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守法观念上,都存在一些问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解决好当前几个现实问题:一是完善立法问题,注重于立,改,废,无论在那一个环节,都要有一个超前法治理念;二是学法,普法问题,要教育全民懂法,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执法,营造一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中的关健问题,但司法主体的整体素质与法治建设的要求不适应,国家要注重于建设这支司法队伍,并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四是法律监督,加强法律,工作监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国家要注重加强这个部门的应有的作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治理国家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相关法治建设一系列理论与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