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始祖

                              国际法始祖

      雨果·格老秀斯,荷兰人。1583年出生于荷兰的一个议员家庭。格老秀斯11岁就进入大学学习,15岁在法国奥尔良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先后担任律师,省检察长等职。1618年,因恩威尔案被卷入并判终身监禁。他的妻子玛丽亚陪他入狱同住三年。玛丽亚的精心策划,把格老秀斯装进书橱里,瞒过狱吏,将格老秀斯抬出监狱大门,格老秀斯才得逃往法国过流亡生活。

    格老秀斯涉案被捕的那一年,欧洲爆发了一场历经三十年的大规模战争,漫长而残酷的战争,使欧洲各国新兴资产阶级感到必须要有一套调整国家之间关系规则和制度,以防止和限制战争。格老秀斯在流亡期间,应欧洲各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撰写并出版了《战争与和平法》一书,系统地林立阐述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着重以和平法、争议法、战争法、中立法的自然法概念摆脱宗教神学的束缚,一举成名,靡声于西方政界,被誉为国际法始祖。

   格老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使用“万民法”这一名词,是源于拉丁文的“万国公法”。1780年,英国法学家边沁认为,“国际法”比较通俗而更名“万民法”为“国际法”。

   如果格老秀斯没有涉案被判终身监禁,就没有他妻子精心策划劫狱的情景,如果格老秀斯没有他妻子劫狱的成功,就没有格老秀斯的重新生活自由和他的人生感触,也不会有《战争与和平法》一书,这就是格老秀斯夫妇的人生杰作啊。

                               (作者单位:永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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